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更多公共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居民消费能力、意愿与信心协同提升。

202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图为2026年4月3日,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员陪伴老人们赏春。 人民图片 张鹰/摄
推动高质量扩面和高水平参保,让更多劳动者减少后顾之忧。在参保扩面上精准发力,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创新参保方式、降低参保门槛,将其纳入有效制度保障轨道,增强社保体系适应性。引导支持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坚持长期缴费,以更高的待遇预期稳定当前的消费意愿。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使家庭资源从照护负担中解脱出来。
合理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增强居民消费的底气和能力。提振居民消费,要践行投资于人的要求,通过合理提升待遇水平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更大力度向待遇偏低群体倾斜。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探索针对婴幼儿与高龄老年居民的医保补贴,逐步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压降至合理区间。加强重点群体保障,动态调整各项津贴补贴和保障标准,确保社会保障待遇的实际购买力稳步提升。
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发挥社保政策在宏观经济中的调控作用。社会保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制度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要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做到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加快补上养老育幼事业发展短板,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力,激活“一老一小”的消费潜能。统筹社会保障各领域的政策力度和出台时序,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努力使之与促进就业、调节分配、提振消费等政策形成合力。
增强社保体系可持续性,稳定居民长期消费预期。消费信心的根基,在于制度本身的稳定性、可持续性。要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质量和效能,破除劳动力跨地域流动的制度壁垒。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让广大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长远发展形成稳定预期,敢于制定长期消费规划,释放跨期消费潜力。
详见:冯朝睿、郑功成文章《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
(策划:魏佳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