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引领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是适合我们的唯一正确的法治道路。在道路问题上认识必须彻底、态度必须坚决。

图为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草案。 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摄
我国之所以能够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制度根基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等核心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家安全立法从个别法律规范逐渐发展形成法律制度体系,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从发展动能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既遏制行政权力对市场活动的随意干预,又为政府依法调控、监管市场提供明确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起稳定有序框架,推动创新活力与发展秩序相互促进。从治理效能看,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多元化,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有机衔接,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了和谐稳定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有效运行,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得到更好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目标时间内实现14亿多人口的现代化,就要从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坚持和拓展我们自己的法治道路。既立足当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文明演进过程中都积累了丰富的法治文明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借鉴了人类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当然,学习借鉴不等于简单的拿来主义,绝不能“全盘西化”、“全面移植”,基本的东西必须是我们自己的。一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照抄照搬西方法治模本,脱离本国历史传统、社会结构与现实国情,结果水土不服、难扎根基,非但无法保障稳定与发展,反而加剧社会撕裂、阻碍现代化进程。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应立足中国国情、回应时代需求,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对世界上的各类法治成果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封丽霞《法治道路论》
(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