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德法共治,是这条道路的独特内在肌理。

图为2024年9月15日,浙江义乌基层立法联系点在鸡鸣山社区立法联络站组织社区居民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征集意见。 浙江省义乌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由什么力量来领导法治建设,是法治道路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资本主义法治是为资产阶级政党政治和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全体人民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国际国内环境越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新时代以来,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既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又为法治更好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提供了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根本制度基础。法治道路的探索与拓展,始终以制度为依托,并发挥着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一方面,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立法的主体、程序与原则,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法治价值取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等,决定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路径与具体模式。另一方面,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过程,也是通过法治方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过程,比如,以立法将制度成果固定下来,以执法、司法保障制度有效运行,以法治领域改革破解制度运行中的堵点难点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制度支撑。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法治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关系法治道路的根本立场和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强调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新时代法治中国实践致力解决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有那些合乎道德、具有深厚道德基础的法律才能为更多人所自觉遵行;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规范人们行为、惩罚违法行为来引领道德风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同时,坚持法律法规体现道德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封丽霞《法治道路论》
(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