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是今年全国两会的一项重要议程。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对于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与之相适应,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为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也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共识,为法典的编纂和有效实施奠定了深厚的民意基础。
“十五五”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期望更高,期待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正是为了从法治层面破解这一时代课题。草案共五编、1242条,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旨在以体系化立法提升治理效能,实现从分散立法到系统治理的跃升。
翻开这部厚重的草案,字里行间既有法治的力度,更有民生的温度。例如,在立法目的上,草案明确写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为公民环境维权提供法律依据;针对老百姓“家门口”的油烟、恶臭、噪声等问题,增加规划、选址等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针对绿化树种草种选择不当问题,明确城乡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针对秸秆焚烧问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精准加强组织、指导和管理,避免“一刀切”,等等。这些精细化、人性化的考量,正是立法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
草案中的“绿色低碳发展编”独立成编,是一大亮点。它将“双碳”目标、能源转型、循环经济等国家战略融入法律框架,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系统的法治支撑:在制度设计上,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的改革部署,将这一机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为可再生能源发展释放制度空间;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在法治层面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制度通道。在产业布局上,规定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明确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让绿色低碳发展真正成为人人参与的生动实践。
承载着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凝聚着全社会共识的生态环境法典,必将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更强劲法治动能。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相信生态环境法典将以法治光芒照亮“十五五”绿色征程,让每一滴水、每一寸土、每一片绿叶,都在法律护佑下焕发出永续生机。
(编辑:周璐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