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法治道路是管总的。总书记关于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为什么走、如何走好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为什么走、如何走好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图为近年来出版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权威文本和重要辅助读物。 孙彤/制图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其中民本理念、慎刑思想、恤刑原则等,彰显了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
近代以来,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每一次尝试都伴有对法治的深刻觉醒和艰难探索,不少人曾试图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都以失败告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和实践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法治道路,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马锡五审判方式”等。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制定“五四宪法”和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和推动作用。改革开放后,在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鲜明提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在宪法修正案中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编制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等,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显著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植根于中国大地,具有强大生命力和突出实践价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
更多内容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封丽霞《法治道路论》
(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