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重塑全球产业格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要求“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突破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发展,把发展人工智能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相结合,作出“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自立自强,突出应用导向,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安全、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完善人工智能监管体制机制,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要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和合作,确保人工智能向善、造福全人类,避免其成为‘富国和富人的游戏’”等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发展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形势任务和战略策略,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发展人工智能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我国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明确发展定位。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高技术领域成为国际竞争最前沿和主战场,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加速发展,正在促使人类“进入一个‘人机物’三元融合的万物智能互联时代”。只有科学把握人工智能的发展定位,才能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定位,指明了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在国际战略博弈加速演进的形势下,从全球创新版图、科技制高点的战略竞争和战略境遇出发,抢占先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重视发展人工智能的世界性、前瞻性、战略性价值,把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作为一个常抓不懈的战略问题,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突出技术赋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要向科技创新要生产力,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赋能作用,以新一轮科技革命为世界经济注入强劲动力”。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人工智能对于科技前沿“无人区”具有变革性、颠覆性意义,对于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突破具有赋能功能。这种“赋能”效应,一方面体现为它能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进而助力培育壮大智能产业,形成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另一方面体现为它对集成电路装备、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的引擎效应。为此,应当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在基础理论、方法、工具等方面取得突破,构建自主可控、协同运行的人工智能基础软硬件系统,确保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充分发挥发展人工智能的优势动能和战略引擎作用。
瞄准未来前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发展的新支柱、新赛道,也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人工智能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为此,应当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工业母机、基础软件、集成电路、先进材料等瓶颈制约,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构建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同时应注意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能一哄而起、一哄而散,而是要向人工智能“借力”,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研判风险挑战。人工智能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造福社会、普惠大众,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可能引发智能鸿沟,甚至形成技术霸权、算法黑箱和智能拜物教。因此,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对人工智能的潜在风险和挑战进行科学研判,确立发展人工智能的制度约束、法律规范和预警机制。一方面,坚持辩证思维,对于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潜在风险和挑战,未雨绸缪、科学识别、精准评估,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完善制度监管,明确人工智能的应用边界和道德底线;另一方面,广泛开展人工智能领域国际合作,弥合全球智能鸿沟,推动各方加强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对接协调,早日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使人工智能成为造福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
倡导智能向善。我国发布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提出,发展人工智能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智能向善”的宗旨。人工智能向善的根本出发点是从人民需求出发发展人工智能,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为此,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持普惠的价值追求,有序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在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深度运用,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城乡智能普惠;深化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开放,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加快推动网络空间创新发展、安全发展、普惠发展,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推动人工智能更好普惠人民、造福世界。
(作者:巩永丹,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